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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发委改网站发布了一个通知: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这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签发的文件。
从所周知,我国高铁大规模发展已经十多年了,站点规划与建设已经很多了,全国各地的高铁新城,多如牛毛,不胜枚举。
高铁新城、新区,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拉动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也是城市扩张、房地产开发、卖地收入的新战场!
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高铁新城,其实就是“高铁地产新城”!
当前,之所以四部委出台指导意见,其实主要目的应是纠偏!纠偏的重要一点是:坚决防控单纯房地产化倾向。
我们简要看几点政策内容吧:
总体上看,我国高铁车站周边区域整体开发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对高铁建设和城镇化融合发展研究还不深入,个别地方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初期规模过大、功能定位偏高、发展模式较单一、综合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对人口和产业吸引力不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不够牢固,潜藏着一定的社会经济风险。
促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避免高铁沿线产业布局同质化和单一房地产功能开发。
高铁车站建设要规模适当、经济适用,切忌贪大求洋、追求奢华。
有关城市要综合考虑人口集聚规模和吸纳就业情况,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要求,合理确定高铁车站周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土地开发和供应时序,坚决防控单纯房地产化倾向。
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不追求短期的形象效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禁借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名义盲目搞城市扩张。
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带来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严格进行管理,适时组织评估,严控建设规模和时序,加强用地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和建设行为,并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督和管理。
老杨点评:通过简要的浏览政策,大概可以抓住三个要点:
1、高铁站点的建设不能追求立即出政绩,不能乱铺摊子。
2、高铁新城的开发,要产城融合,不能大搞房地产开发。
3、地方政府要量力而行,不能靠借债建高铁站点与新城。
4、高铁地铁,第一次被单独纳入房地产调控范畴。
结果呢?未来几年,高铁站点与高铁新城建设将降速!房地产开发在高铁新城领域将明显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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